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卫生健康委、 药监局办公厅(综合司):
现下达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3项强制性国 家标准外文版计划(附后) 。
请各有关部门做好标准的组织起草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,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,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,广泛听取意见, 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。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2022年8月19日
以下为涉及食品的标准:
序号 |
计划编号 |
项目名称 |
标准
性质 |
制修
订 |
修订标准号 |
采用国
际标准 |
项目
周期
(月) |
归口部门 |
委托
技术委员会 |
起草单位 |
1 |
20220869-Q-326 |
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 |
强制 |
制定 |
|
无 |
12 |
农业农村部 |
|
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,江南大学,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,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 |
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》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表.pdf
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汇总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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